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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龙井”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11-08-22  点击:1366 次

   新华网杭州8月22日电 记者从杭州市工商局获悉,“西湖龙井”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今后市场流通领域将不允许“西湖龙井”通用包装的存在,没有地理标志“身份证”,将依法受到查处,

  西湖龙井茶始于唐、扬于明、盛于清,以色绿、香郁、味甘、形美“四绝”闻名天下。但由于西湖龙井价高量少,数十年来不断受假冒之害,经常遭遇“龙井满街走,真品挂枝头”的尴尬,不少真正的龙井茶农反倒遇到“卖难”。

  为进一步加强西湖龙井茶的保护和发展,杭州市工商局于2009年底即着手开展了西湖龙井茶地理证明商标申报的筹备工作。此次“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生产地域面积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西湖区周边的168平方公里,其中茶地总面积为1391.7公顷,惠及9253户茶农和69家茶生产销售企业。

  按照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凡注册地和生产地都位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范围内的茶企业,均可享受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优先权,目前,首批14家茶生产销售企业已经通过申请,此外,对于个体茶农,还可以通过合作社申请获得证明商标使用权。反之,今后市场流通领域也将不再允许“西湖龙井”通用包装的存在,没有地理标志“身份证”,将依法受到查处。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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